12月12日,由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统计局、银监会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来到南宁,检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记者从汇报会上获悉,南宁市积极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房价上涨幅度较大,住房结构的比例还未达到国家政策的要求。
120亩城市用地
留建廉租住房
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南宁市现有廉租住房700套共3.43万平方米;2007年又开发建设632套约3.16万平方米,目前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中;最近又安排相思湖开发区60亩地和经济开发区61亩地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根据2005年的调查数据,南宁市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家庭为2838户,截至2007年11月,市区共受理廉租房申请累计1512户,通过审核实施保障的有1422户,分别采用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种方式。
3万低收入家庭
入住经济适用房
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上,2004年~2007年,南宁市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额39.28亿元,开工360.85万平方米,竣工329.1万平方米。截至2007年11月,累计解决了3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按照“开工一批、续建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最近,南宁市政府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选址储备用地782亩,确保明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需要。
小户型商品房
比重明显增加
从住房的套型结构来看,调控作用在南宁逐步显现。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南宁市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62项,住房总建筑面积为364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125.15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34.38%;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67项,住房总建筑面积422.5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151.8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35.92%。
经过半年调控后,南宁市上述指标的比例有所上升。2007年1~11月,南宁市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35项,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70.93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118.38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43.69%;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37项,住房总建筑面积225.73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94.09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41.68%。
三大现实因素
影响调控成效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南宁市住房结构的比例还未达到国家政策的要求(调整住房结构的“双70%”硬指标,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南宁市政府有关领导在汇报中分析其主要原因有:
一是新推出供应(招拍挂)土地的开发项目,尽管套型面积控制指标已接近70%,但这些项目到报建阶段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尚未能对指标统计形成较大的影响。随着新建项目推出,统计指标将会较大幅度上升。
二是相当部分项目是在2006年6月1日前已批准规划总平、办理了部分单项报建手续并已在开工建设的项目。这些项目属分期建设,在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续报余下单项的报建手续的,总平及指标较难调整。
另外,在前述的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内的项目。这个区域内,除集中建设东盟各国的办事机构及配套设施外,也包括一定数量的住宅,主要面向东盟各国。因为其功能定位特殊,没有进行具体指标限制(将在全市内总量平衡),而这些项目又集中在这个时期内建设,所以总体统计指标受到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