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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提高 按揭难退房也难
来源: 加入时间:08-09-18 09:04:56  点击:  【  

  去年底,由于房贷新政出台后首付比例提高了,一些二次房贷购房者在已经交了三成首付的情况下,被开发商告知必须再追加一成首付才能办理按揭。购房者要求退还已交的首付,但是一直无果。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按揭不成 首付款也拿不回

  近日,记者连续接到读者的投诉,称去年年底房贷新政出台,自己购房时已交了三成首付,可由于是二次房贷必须再多加一成首付,因而按揭办不成,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的三成首付,可是开发商不予退款。  

  9月8日,南宁市的黄先生反映说,2007年11月,他在位于白沙大道的尚雅名都定购了一套160平方米的楼中楼。当时,销售人员向黄先生表示,可以为其办理三成首付的银行按揭。在这样的情况下,黄先生当月就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了三成首付共计17万多元。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开发商通知他,房贷政策有所改变,按照新政策,二次房贷者必须支付四成首付,要求他追加钱,否则银行按揭办不下来。黄先生由于无力负担多一成的首付,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的首付。最后,开发商答应,房子可以退,但是黄先生必须交房款5%的违约金即2万多元。为了拿回“大头”,黄先生只好吃亏交违约金。可是,开发商又变脸了,提出“必须等这套房销售出去了才能退款”。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目前正在等待开庭时间。黄先生说,自己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都没有结果,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实属无奈之举。  

  无独有偶,南宁市的苏先生也有同样的经历。2007年12月,他在高新区的荷塘月色看中了一套住宅。销售人员表示“只要把之前的按揭房款还清就属于一次房贷”,苏先生赶紧将自己此前购买的另一套住宅办理了提前还贷的手续。12月7日,苏先生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交付了三成首付共计12万多元。此后,同样是由于房贷新政而办不了按揭。拖到今年8月份,苏先生也没能拿回自己的钱,开发商先是提出要交1万元违约金就退款,后来又协调说不能退。  

  苏先生告诉记者,9月9日,他与家人、朋友再次去售楼部反映问题,开发商却回答说“要么找钱来按揭,要么就去法院起诉吧”。

  依法维权 购房者喜忧参半

  购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情,现在却给自己带了这么多的烦恼,这是两位购房者所没有想到的。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双方胶着了快一年时间,首付款何时能拿回来,都还是个未知数。对此,法律界的人士如何看待呢?  

  “开发商应该配合退款。”南宁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康健谈到,两位购房者之所以不能办理按揭,都不是由于其自身原因,而是由于政策的改变。而政策因素属于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购房者是可以提出退房的。张康健认为,此外,按照合同法与担保法的规定,两位购房者所签的协议中,对首付比例没有明确以文字形式规定,并没有表明如有政策变动应如何解决,属于合同没有约定。至于开发商要求收取违约金也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在双方对合同达不成一致时,过错方需承担责任。但是,两位购房者并不是主动提出退房,导致他们退房的原因是国家政策调整,属不可抗拒因素,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此事上都没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开发商不应收取违约金。  

  采访中,也有一些法律人士认为,两位购房者上法庭,未必就能顺利地拿回自己的首付款。法律人士陈先生谈到,去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而两位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是在11、12月份,因此对于房贷政策的变化,应当在购房时就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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