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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地炒成“地主” 开发商疯狂拿地终酿苦果
来源: 加入时间:08-08-28 10:31:06  点击:  【  
自于销售回笼。”该人士说道。


这样的资金压力,对于许多中小型开发商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予以执行;而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尤其是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这是继2007年《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陆续出台之后,第三份关于如何处理闲置土地问题的相关文件。


除去政策方面的压力,囤地这一方式对于开发商资金链带来的紧迫程度更是不容小觑。据一位开发商向记者介绍,如今土地囤积带来的资金成本非常高。在今年货币政策持续紧缩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将土地及时地转换成项目销售以套取现金的话,对于资金链紧绷的开发商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香饽饽”成了“烫手山芋”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提交的《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提及,2002年至2006年,虽然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面积(除2004年)增长率在15%-30%之间,但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面积的增长率却在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05年和2006年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面积增长率甚至出现负值。报告指出,到2007年底,估计全国土地囤积面积实际可能达到10亿平方米。


报告指出,房地产企业囤积土地的过程,同时也是资金沉淀的过程。根据粗略数据测算,截至2006年,囤地所沉淀的资金大约在2.4万亿元,其中,来自于银行信贷的资金可能高达1.32万亿元。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如果想顺利套取这些沉淀在土地中的资金,无非是通过转让或开发两种途径。


在记者调查的部分闲置或出让地块中,不少是在中小开发商的名下,还有少数持有企业的主业并不是房地产。“前两年楼市火的时候,做房地产是赚取利润最高的产业了,管他以前做什么的,都掺和进来了。”一位民营企业老总坦率地说。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企业拿地的初衷纯粹就是为了“炒地”。如果能最终完成商品房销售,充分获取土地价格上涨的收益当然最好不过;即使没有能力完成,捂个两三年等地价涨了,转手也能赚差价。“2007年的时候,土地卖方完全是强势市场,即使连土地增值税都会转嫁给买方,卖方则是净赚。”一家外资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部负责人说。


但到了2008年,房地产市场行情急转直下,使得这些原本的“香饽饽”成了“烫手山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在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而在2007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中,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情况只是上报至国土资源部。对于土地闲置处理的重视,可见一斑。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的《报告》表示,虽然单纯的地价上涨并不构成房价上涨的决定性因素,但囤地会导致市场供应不能形成有效的商品房供应,同时巨大的成本开支正在使得房地产企业的总体财务状况稳健性迅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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