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城乡规划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生效。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和建设部的多位领导,以及规划和立法方面的多位专家,均对城市规划中存在的各种弊病提出过严厉批评。弊病的表现以及种种不满,媒体上也是经年累月多有报道。最近的一则报道是,《中国青年报》与某网联合开展调查,2218名参与调查的人当中,对当地城市规划回答“不满意”的人,占总数的93.6%。
不可否认,网络调查可能有偏差,即满意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满意。即便如此,仍不能否认,城市规划的任意、多变、粗糙、落后,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也给许多人带来了生活不便甚至投资损失。
然而重要的已经不是列举弊病或统计有多少人不满意,重要的是我们究竟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办法去改变令人不满意的现状。《城乡规划法》即将实施,规划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等等,都是令人鼓舞的进步。但是,城乡建设,特别是都市化进程,涉及巨大资源和巨大权力的运用,如果没有真实的制衡力量,法律也可以被架空而被任意解释。从这个角度思考,公众的参与就显得特别重要,但也是特别困难的任务。
几个月前,我接待了一位法国人。他是规划专业出身,曾在法国政府中担任过城市管理方面的高级职务。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每次看到中国的大城市,他都会“浑身发抖”,大惑不解:是谁用那些宽得没有道理的大马路,将城市活活割开。
我理解,“发抖”不是因为不友善,而是来自于一种“空间感”。空间的割裂、对峙和扭曲,使人感觉到非人化的巨大操控力,从而在巨大体量的城市空间面前感到个人无限渺小。
这是城市生活的真正难题。在生产领域,存在着资方与劳方的相互制衡。在消费领域,存在着公司与消费者的相互制衡。但是在城市生活中,发展方和规划方几乎没有制衡力量。大大小小的建设项目,每时每刻改变着所有人的生活空间和自然环境。改变的效果可能好,也可能不好,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个人几乎没有可能去影响和控制改变的方式和进程。所以我相信,在调查中回答“不满意”的人,本质上是表达了一种无力感。
在发达国家中,社区传统、产权制度、社会运动、迁徙自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制衡,至少有助于化解无力感。但中国的都市化进程过于急促,很多条件不具备。因此,提高规划水平和满意度,最大的挑战在于怎样以制度化的方式,让无力者有力。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从理论上说,首先是一门社会科学,然后才是自然科学;从实践上说,首先是一项社会工程,然后才是技术操作;其道理就在这里。
从可行的制度建设角度来说,有两项公认的措施。第一是立法强制规定,重要的规划和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举行“利益相关者”的听证会,而且经费要充足,技术要先进。第二,鼓励和发展各种半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就规划与城市生活中的各项议题,征集和传达民意。无论何种措施,在价值观念上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使最大多数的人认为自己能够参与生活家园的建设,而不是只能被动地等待嗟来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