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装修押金双方可另行约定
删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交纳装修押金,装修验收合格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装修押金。”
解读:去年公示期间,该条款争议也较大,不少业主反对缴纳装修押金。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北京正在制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装修押金”这部分内容,因此业主和物业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另行约定。
4 “民宅商用”解禁 房屋用途可改
删除: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解读:新文本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此前,北京的“民宅商用”开始解禁。业主临时规约也没有了对改变房屋用途的强制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