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维权
性价比已成为影响消费者购房决策的第一因素。据近期进行的一次消费者购房意向调查显示,在题为“什么样的楼盘是您觉得可以购买的”抽样问卷统计中,80%以上的被调查者第一选择是“优秀的楼盘性价比”,其余依次为“质量过硬和开发商诚信”、“价格称心”、“物业管理好”。
——《家周刊》2002年12月27日报道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小区发生的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冲突,都是双方沟通不当、方法不妥、相互误解、积小成怨导致。其实,从那些业主认可的、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物业公司的经验来看,无论多大的矛盾,只要物业公司以诚待人、善于沟通、寻找到合适的方法,问题不难得到解决。
——《家周刊》2003年4月18日报道
据了解,目前南宁多数的物业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他们基本运作线路就是“父亲”卖房拿钱走人,把问题扔给根本管不了事的“儿子”。碰上这种物业,业主只好自认倒霉。业主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许多纠纷也因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引发的,这似乎成了物业管理的一个死结。
——《家周刊》2003年6月27日报道
南宁火炬路金达花园14栋住宅楼分别由10家不同的物业公司同时管理,不但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也给居委会的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这一现象近日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并引起了南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问题的解决已基本成为定局,但其中的问题则值得我们深思。
——《家周刊》2003年8月22日报道
南宁市安吉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说,业委会每作出一项重要决议,都必须挨家挨户地找业主签名,但业主出于各种原因,想法不一,要筹集到小区内2/3业主签名同意十分难。通常情况下,业委会费尽周折能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签名同意,但又没能达到业主总人数的2/3,结果经常导致一项项重要决议流产,使得多数人不得不服从少数人的意见。
——《家周刊》2005年10月28日报道
家住南宁市望园路某小区的陈先生的电脑显卡因为物业公司突然“拉闸断电”而被毁坏。陈先生说,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服务一向很差,小区内曾多次发生失窃事件,管理处不但不闻不问,接待住户投诉时态度还非常恶劣。另外,在日常的垃圾清理、电梯维护中,管理处基本上都置身事外。为此,从去年6月份以来,他和小区的不少住户一道,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但管理处也有对策,不是改进服务,而是采取“非常”手段——时不时停水停电,来逼住户就范。
——《家周刊》2005年4月1日报道
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影响小区升值。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居住要求的提高,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业主不仅要求物业公司提供门卫服务,还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更完善、更全面、更周到的管家服务。受条件局限,有的物业公司难以满足业主需求,双方沟通不够,引发纠纷不断。
如何维护业主权益,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家周刊》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状况和问题,进行及时报道。
业主与开发商的过节
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矛盾,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用“自我保护”办法维权,这样做给小区管理带来什么难题?《家周刊》第228期,对此进行了探讨。
“导火索”是南宁一小区的业主对开发商提出的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大,要求追缴房款,以及对开发商提出的公摊面积有不同意见,双方发生纠纷。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公摊面积不公开,并且单方面把一些公共建筑交由物业公司使用,侵害了业主权益。开发商认定自己无过错,坚持要业主补交款。双方为此发生矛盾,问题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