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宁市房产局下发了《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段时间,一些与公摊面积和公共场所有关的问题,再次被热心读者提出:如果公摊面积有误,有关部门要不要纠正?在《细则》中没有名份的“空中花园”,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给个别业主?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再次采访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业内人士
测绘面积有误差
房产部门要纠正
案例:市民李先生在南宁市兴宁区某楼盘买了一套房,看了本报6月5日的报道后,他怀疑自己房屋的公摊是不是被开发商多算了,他很想证实一下,但如果他请测绘公司对房屋重新测量,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这笔费用该谁出?如果测量出来的面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那么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要不要纠正?也就是说,《细则》有无追朔性?
回答: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房屋公摊面积的测算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细致的工作,是无法估算的。对于面积测绘,国家给予一定范围的误差(100平方米的房屋两次的测绘结果不能相差0.6平方米以上)。如果李先生要对房屋进行重新测绘,面积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房产部门就认可原来的测绘面积;如果重测与原来的面积误差太大,房产部门则要进行纠正。
目前南宁市实施的测绘暂行管理办法,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测绘费用到底由谁支付,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法律法规上的一个空白点。按常规来说,如果误差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一般来说由过错方出,即由开发商出;如果误差面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则由业主自己承担。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明显地感觉到这个盲点,之前他们想抽调测绘行业有公正心、业务过硬的测绘技术人员组成一个专家组,对于有争议的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绘,并且,各测绘公司向房产管理部门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重新测绘的费用就由此出。这条规定可能要在测绘暂行管理办法升级成管理办法之时才能补充,但“房屋测绘管理办法”在2008年并没有列入立法的范围,所以这个法律空白在短时间内可能还无法填补。
会所归属未确定
业主消费要花钱
案例:市民梁小姐所在的小区建有高级会所,里面有球场、咖啡屋、小超市等。卖房时开发商说会所是全体业主的,但现在却被开发商出租谋取利益,每次梁小姐有朋友来到咖啡屋去消费,都被收取高昂的费用,这让她心里很不服气。梁小姐想知道,会所不计入公摊,其归属尚未确定,开发商私自拿来谋取利益是否合法?
回答: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按照《细则》规定,会所、托儿所、居委会、活动中心、物管人员用房(宿舍和食堂)等,是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的,但应分摊所在栋相关的共有建筑面积,即这些地方不仅不能分摊给全体业主,而且还要参与本栋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关于会所、托儿所、居委会等场所的产权问题,南宁市房产局正在结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进行研究,目前尚未明确。
该负责人分析说,在整个小区的房屋以及会所、学校、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尚未出售之前,所有的权属是属于开发商的,但在房屋都出售之后,会所、学校、地下车库等,就不一定是开发商的了,因为它们是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存在的。虽然目前对会所的权属没有定性,但大多数人认定其权属是开发商的,理由是开发商投资的。在用途上,如果会所是用于为广大业主服务的场所,不管开发商是出租还是自己管理,都是可以的,但开发商不能随意改变其会所的性质或出售给别人。
一位业内人士称,关于会所产权的归属,现有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一直以来开发商和业主对会所权属的纷争时有发生。但由于从卖房开始,开发商就处于强势地位,他们将会所租赁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