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说法
选聘按法定程序进行
对青秀区房管所的调查意见,新兴苑小区的业委会复函表示, 新兴苑召开的此次业主大会完全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新兴苑小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总数和业主总人数己在2007年1月15日换届选举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布,大会表决结果同意与拓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占72%。业委会也按要求在业主大会召开前15天公告通知业主,这些都是按照有关办法进行的。
双方陷入僵持的局面。目前,南宁市物业管理处已介入协调调查。该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证明业主举报情况以及城区房管所调查属实,那么新兴苑此次选聘物业公司的表决就是无效的,该业委会须整改,并按照合法程序重新投票选聘物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