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个月时间,南宁又有一块曾在去年高价拍出的土地惨遭收回。据5月29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位于高新区高新二路东面的PC2007-05地块(0115196宗地)因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被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
该宗地块在2007年6月29日举行的南宁市2007年第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活动中,被邬庆穗以自然人名义,总价9787.4687万元,单价430万元/亩的高价竞得(2007年7月5日第12期居周刊曾作报道)。国土资源局的通告显示,该竞得人并未按照相关的合同约定,在2007年7月11日前和2007年9月25日前分两期付清全部土地出让款项,违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拍卖文件的相关规定,构成违约。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因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3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而在5月12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也以同样的原因解除了中山路旧城改造项目竞得人傅瑞长和李克玉的竞买人资格。2007年疯狂高价拍卖土地引起的地王后遗症在南宁日趋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