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7年,南宁市已出台《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详见本报2007年10月13日3版报道)。南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宁市的“征地办法”和“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办法”这两部政策性的文件有机结合,保障被征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产业用地)、有保”,体现了政府要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