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项目“凤岭·在水一方”二期9月开盘,共推出1664套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今年经济适用房的主办销售项目,“凤岭·在水一方”楼盘经济适用房销售已进入清盘阶段,三期建设项目全部为商品房。
“凤岭·在水一方”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青秀区片岭片区佛子岭路与凤凰岭北路交会处,是南宁市委市政府“136”工程和中国——东盟博览会重点配套项目。该项目二期总共建设28栋、编号18-48栋。集中小高层、高层建筑24栋,多层4栋。除31-34栋、36、37、40-42栋为一梯两户外,其余都是一梯四户。23-26栋、43-46栋为18层的高层。“凤岭·在水一方”三期建设全部是商品房,共25栋高层,预计发售时间为2009年。
随着“凤岭·在水一方”二期的开盘,南宁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安排选房顺序为9月13日为公示期第70批次前未安排选房的客房;9月17日为公示期第74批次前未安排选房的客房;9月21日为公示期第78批次前未安排选房的客户。如果每次选房的人员少于所供房源,则按顺序后续批次递补选房。
客户开盘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到“凤岭·在水一方”接待中心,通过抽号方式抽取购房顺序号。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业主亲笔签署并经公证处公证之委托书,同时携带业主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各种手续。抽号前未到场或当天不选房的客户,由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另行安排。定购者在选定房号后即与开发商签署定购协议书,并以现金方式支付10000元/套房的购房定金,同时由开发商开具房源证明。
购房者除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需要交付的费用,还需向南宁管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管道燃气入网安装费2300元/房,向南宁市契税征收机关缴纳契税(普通住宅=房屋总价*1.5%),俣同备案登记费:0.5元/平方米。
“公积金按揭”特别提醒:
“凤岭·在水一方”二期经济适用房如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贷款最高年限为30年,贷款利率实行9月15日央行上调的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