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近日在检查时发现,很多楼盘执行该《规定》时大打“折扣”,有的根本没有明码标价。为此,物价部门负责人强调,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者,物价部门将给予最低2万元的处罚,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
检查小组对在售楼盘进行检查时发现,“绿都·锦江汇”售楼部公示的《价格表》严重“缩水”,除公示房号、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和总价项目外,所售商品房用途、结构、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是否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以及《总价款外收费(应缴费)表》等均没有公示。在“盛世·联邦广场”售楼部,当检查人员向销售人员索要商品房销售标价册时,工作人员无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