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侵吞客户购房资金的事件,让不少人在二手房交易时心有余悸。不过从8月16日起,南宁市民在二手房交易时可以放心了——购房款可以通过银行进行划拨。南宁市房产局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南宁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存量房指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即通常市民说的二手房)决定,从8月16日起,进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试点,试点期为3个月,时间从8月16日开始至11月15日止。
对比《管理制度》前后的二手房交易程序,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交易科有关负责人说,在实行《管理制度》后,只多了两道手续:甲乙双方须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委托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划转协议》);乙方根据《划转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房产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但就这两道手续,却为买卖双方上了一道“保险栓”。
比如,甲有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子要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乙,《管理制度》前的操作为,乙方将30万元汇入房产中介公司的账户,然后房产中介公司才为他们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而目前南宁市600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中,只有40多家办有营业执照,房款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隐患。如果遇到的是不良中介,不良中介就有了携款潜逃,或将款项挪作他用的机会。实行《管理制度》后,甲乙双方将先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协议,表示愿意将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划转,然后乙方将30万元购房款汇入房产中介公司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房产中介公司只为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不能直接接触购房款。当所有手续办完后,甲方凭相关凭证,直接到存款银行领取售房款30万元。
由于多了这两道程序,办理的时间会比以前的23个工作日延长2-3个工作日。南宁市房产局副局长周志彬认为,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由于加入了银行这一环节,在手续上比原来复杂了一点,但实行这个制度,能够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
是不是所有的二手房买卖都要通过银行来划拨资金?手续费是多少?将资金存入银行后的利息如何算?利息归谁所有?对此周志彬说,在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模式上,全国各地做法不一,南宁市将采取的主要方式是政府指导、银行监管、业主自愿的模式。即是否通过银行划转购房款,完全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另外,存入到银行的款项所产生的利息,归卖方还是归买方所有,这就要看双方协议如何约定。在3个月的试点期间,银行是免收手续费的,3个月试点过后是否收取手续费,按什么标准收取手续费,则看试点的效果而定。
周志彬说,《管理制度》现拟定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所、宝资嘉、冠联、合富置业、美林置换5家二手房置换公司进行试点,试点银行为建行南宁市民主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