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换页面颜色
您所在的位置:
南宁平湖路一小区:停车场和绿地1030多万被拍卖
来源:南国早报 加入时间:07-11-26 11:20:31  点击:  【  

    住户认为停车场和绿地属于自己所有;法院称委托拍卖是按法律办事;

    规划部门表示小区公共基础设施不宜单独分割处置

    南宁市平湖路一生活小区(以下简称平湖小区)的84户住户近来颇为苦恼,小区内一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以1030多万元的价格被拍卖了。此前,住户们一直认为停车场和绿地属于自己所有,而法院则认为该地块属于开发商所有。该地块究竟属于谁?为什么曾规划为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突遭拍卖?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小区绿地被拍卖

住户闻讯维权

    11月16日上午,一个消息在平湖小区内传开——小区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要拍卖了。住户们感到很震惊,他们已经在小区内住了近10年,没想到公共停车场和绿地竟会被拍卖。当日上午9时许,住户们纷纷赶往拍卖现场。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业主在场外议论纷纷,由于参加竞拍的开发商还没有到,拍卖场内只有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上午10时许,参加竞拍的开发商代表进入拍卖现场。开始拍卖前,住户们再三要求进入现场,都被法院工作人员拦住。上午11时许,经过约半个小时拍卖,平湖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被一家开发商以1030多万元的价格拍得。记者试图采访该开发商,可开发商说了一句“只是来参加竞拍的”后,便离开了现场。

    平湖小区住户谢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开发商是南宁显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亮公司)。1994年6月6日,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与显亮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代征代建协议》,约定由住户所在单位购进显亮公司已在南宁市东葛路取得的住宅用地,显亮公司代征代建综合楼及生活小区。“协议”还约定,在未取得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显亮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租赁、抵押所确定项目的房地产权。如果显亮公司擅自转让,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有权向显亮公司索回其全部所得。

    “被拍卖的地块是我们单位购买的,而且按当初的规划,小区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是小区规划范围内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找过开发商和规划、国土、法院等有关部门,可最终地块还是被拍卖了。”谢女士说,为了维护住户的利益,目前小区住户还在收集材料和证据。

地块缘何被拍卖

法院解说缘由

    建成并使用多年的小区公共停车场和绿地为何突遭拍卖?11月20日,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显亮公司负责人郭先生。电话中,郭先生表示他正在外面忙,“等回公司再说”。20日至22日,记者多次拨打郭先生的手机,可始终无人接听。

    平湖小区有不少住户告诉记者,虽然显亮公司与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先后签订了《委托代征代建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并由显亮公司负责将该片土地的使用权证过户到该小区住户所在单位名下,但由于种种原因,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完成,而地块在国土部门的备案,仍是登记在显亮公司名下。早在1997年,显亮公司未按有关协议约定经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同意,就擅自将该地块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后来显亮公司又无法偿还该营业部的贷款,最后被告至法院。

    对此,记者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为显亮公司无法在抵押期内偿还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告至南宁中院。1998年6月30日,南宁中院判决:以处理(拍卖、变卖)显亮公司位于南宁市葛麻村、宗地号为0407024的15740.2平方米土地(包括平湖小区)的使用权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的代垫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后由于显亮公司没有按上述判决履行义务,根据之前的判决,南宁中院执行局于今年

9 7 3 1 2 4 8 :
  加入收藏夹加入收藏  发送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推荐资讯

    24小时排行榜

    关于我们 | 服务与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南宁市福安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站域名:http://www.gxesf.com 网络实名:广西二手房
    Tel:0771-5600706 5600735 Email:zx@gxesf.com
    公司地址:南宁市园湖路37号永华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