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尹柯在朝阳旺角小区贷款买了一套住房。今年3月15日,他接到了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而在此前一周,作为版主的他在小区论坛上发帖,询问大家是否需要找个监理公司来帮助免费收房,在得到一致同意后,他请来了一家监理公司的三名工程师给大家把关。3月19日,尹柯按照通知准时去办理入住手续,但当轮到他时,开发商却声称“你的档案丢失了,一时收不了房”。随后尹柯多次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但均被以种种理由拒绝。4月初,尹柯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让他和律师沟通有关事项,但律师却是劝他退房,这下把尹柯弄糊涂了。5月31日,尹柯接到朋友电话称他们家已经在装修了,当尹柯赶到小区时,他购房合同中的5号楼3单元302号房内已经堆满了装修材料。一打听才知道这原来都是开发商所为。
而此前朝阳旺角小区开发商中北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的一位宋经理曾表示,由于尹柯“聚众诋毁,说工程质量有问题”,所以他们担心这样的业主进来会对小区的管理造成困难,因此“宁可赔钱也不卖他房子!”但今天上午宣判时,开发商一方的代理律师却否认了宋经理的说法。他表示,他们当时并非不交房,而是“暂缓办理”,原因也和尹柯请监理公司把关无关,而是因为“他此前多次向我们索要合同外利益”。该律师说,尹柯经常仗着朝阳旺角业主论坛版主的身份在网上“说这说那”,而且曾经向他们要钱和提出“享受免费度假”的要求,甚至在业主收房时,他曾以能平息业主不满情绪为由索要奖金,“他经常用自己的身份给开发商施压,让他进来我们真觉得‘含糊’”。
由于开庭时开发商拿出了一封尹柯于今年4月20日发给他们的一封信函,函中要求他们在30日内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否则退房,同时要求合同总价15%的赔偿。据此,开发商顺水推舟,30天后便将该房冲抵了工程款。正是依据该函,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合同解除。但宣判后,尹柯表示该函系开发商伪造,他在函中并未写要求退房,对此他将上诉。(作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