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卖房不需配偶签名”新闻跟踪
本报日前报道,即使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广州业主卖房时不需配偶签名确认。该报道引起了市民广泛的关注,市民对市国土房管局这一做法表示不理解。日前该局正式作出回应,该局这样做的原因是必须依法行政,尤其在《物权法》实施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没有权力要求卖楼的市民提供配偶的资料进行审查。
据透露,早年广州市民卖楼,如果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交易中心会要求市民必须提供配偶的资料或公证书,并要求其配偶签名确认,方能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登记。但这一做法在近一两年内已取消。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该做法是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如果房子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该中心并没有权力要求卖房市民提供其配偶的资料,并要求其配偶签名确认。该负责人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只是负责房产交易登记的政府部门,尤其《物权法》实施后,房产业主有权处理自己权属名下的物业并不受别人干预,交易中心更不能越权要求其提供配偶的确认签名。”
另一位房管局相关人士补充,新《婚姻法》实施后,房屋是否夫妻共有财产的判断更复杂,交易中心更难以全面审核房屋财产是否夫妻共有。
对于该做法而出现的单方卖掉夫妻共有财产的纠纷,该局负责人表示只能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
市民反应
只写一人名字避房贷新政以后风险很大
李女士表示,近期她和丈夫打算买一套房子,但房产初步打算只写丈夫一人的名字。因为银行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对按揭第二套提高首付并上调贷款利息。如果现在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以后夫妻俩再买第二套房又可以写另一个人的名字,继续享受购房按揭优惠政策。但现在二手房买卖,即使是夫妻共有财产,只要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私下卖掉房子,看来以后存在着不少风险呢。
买房写了儿子名字
不经媳妇拿回产权
虽然很多市民都担心新的房产交易登记做法,会出现不少夫妻争夺房产的纠纷,但对于陈老伯来说他反而是受益者。
陈老伯表示,七八年前自己和老伴用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担心百年归老后房子传给儿子还要交不少税费,于是房子产权人直接写上儿子的名字。前年儿子结婚了,没有为这套房子做婚前公证。现在儿子与媳妇关系闹僵了,吵着离婚,陈老伯想把这套房再转回自己名下,虽然要付交易税费,总比房子被分掉一半要好。陈老伯表示,按照新的登记政策,房子的房产证在我手上,只要儿子把房子转给我就可以了,不需要媳妇签名。
至于是否担心以后出现房产纠纷,陈老伯表示不怕,买房的钱都有证明是自己付钱,不怕媳妇来争房产。
丈夫做假公证转移4处别墅
3年前,广州经商的罗女士与丈夫共有的4套价值上千万元的别墅,竟然被丈夫私下转卖他人。据了解,当时要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登记,如果产权人已婚,必须提供配偶的签名确认。但罗女士到交易中心查证发现,她丈夫制造了一张假公证书,公证书上注明罗女士愿意把4套别墅房产交由丈夫处理。由于公证书难以鉴定真假,最后4套别墅被丈夫成功卖给了他人。由于买到别墅的第三方并没有过错,罗女士不能再要回已经转卖的房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罗女士只能向丈夫追回两三百万元的款项,损失惨重。
有市民表示,在夫妻卖房还需要配偶签名的年代,尚会出现夫妻一方私下移走房产的事情,现在卖房都不需要配偶签名,产生夫妻房产纠纷的案例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