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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偿公积金贷款 房屋不能买卖
来源: 加入时间:07-09-18 11:19:18  点击:  【  
    律师建议 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由买主先付款还贷 然后再办过户手续

    麻烦事儿

    我从网上的卖房信息中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该房屋的房主取得联系后,我去看了他的房,感觉比较满意。我们经过几次协商,也谈好了价钱。但现在我遇到了一个问题,该房主当初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现在虽然已经拿到房产证,但还没有还完贷款。

    因我急需住房,所以我很想一次付清房款,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房产能否过户给我?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手续才能达到安全交易?

    律师解答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产权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其房屋会做抵押登记,也就是说,房产证上会被印上“抵押”两个字。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是不能将房屋转让的。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毋战斗律师建议,如果产权人想转让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与买主协商,让买主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然后用买主的首付款偿还剩余贷款。这样,接下来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待过户手续一办完,买主再支付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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